2019年1 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(下文称:《电商法》)正式实施。微商代购等正式被纳入监管,所有电商活动都需进行注册登记,并依法缴纳税款。这预示着电商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过去,规范将会是未来电商的关键词。
从1月1日起,微商、代购等被赋予了新身份——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,他们很多都是通过熟人关系网络进行商品销售,消费者的信赖度高且粘性强。根据智研咨询数据显示,2014年至2017年,我国微商从业人数从752万人增至2018万人,2019年微商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万亿元。这其中便包含近年野蛮生长,并与传统电商形成抗衡之势的 “社交电商”。
不可否认,当下电商存在假货、刷好评、个人信息遭泄露、售后推卸责任等各种乱象。《电商法》的落实,无论对传统电商平台还是新型社交电商平台,都产生了强有力的约束力。
1、纳税
长期以来,电商领域的偷税漏税现象严重。《电商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,缴纳主体包括电商平台内经营者。这意味着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的各种方式都需要纳税。
2、营业执照
《电商法》第十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尤其是海外代购商家,必须持有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。第二十九条规定,发现无证经营或禁限商品应当采取处置措施,同时向主管机关报告。
3、平台责任
在实际电商经营活动中,就交易涉及方的商业地位而言,平台经营者>电商经营者>消费者。《电商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知道或应当知道商家侵权行为而不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。且第八十三条规定,电商平台经营者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,或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格审核义务的,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期限改正,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,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虽然《电商法》的实际落地的执行力度和难度还未可知,但目前可以明确的是,今后电商经营者将会受到严格监管,行业洗牌在即。
代购最早起源于留学生或驻外工作的人,回国时帮亲戚朋友带些化妆品、包包等等。随着境外消费需求变得越来越强,个人代购凭借其独特的价格优势,规模也越来越庞大,境外导游、空姐、普通游客纷纷加入这一行列。他们在国外低价购入商品,回国后再加价卖出,以此赚取差价。
商务部部长钟山在今年的会议上表示,据初步估算,中国居民一年境外购物大约2000亿美元,购物清单中包括高档商品、日用消费品等。
《电商法》实施后,代购有两个选择:一是维持原来的业务不变,依法登记纳税;二是放弃原有代购业务,转型其他流量变现方式。
对此,一位做代购的朋友向亿欧表示:“本来赚的就是差价,如果还要交税,商品的价格就要往上提,要没人买了。”显然,增加的税务成本让其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了价格优势,第一种办法对于小型个人代购商家行不通。如此看来,转为第二种的可能性更大的一些。
2018年是社交电商风头最盛的一年,拼多多上市,云集、贝店、爱库存等这些S2b2c模式的电商受到了资本的热捧。尤其是设立分销机制的社交电商,小卖家或者个人基于微信社交平台,通过其自身的社交关系网络来从事商品、服务经营活动,从中获取佣金利益。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就是“自身的社交关系网络”,这是微商代购的必备要素,成为小b商家运营原本的社交网络,这或许是微商代购们的另一条出路。
于此同时,社交电商平台们首先要做好平台的身份,打击假货、保证正品、提高质量是社交电商平台的竞争核心。
《电商法》的出台,是为了规范当下快速发展且愈加成熟的互联网电商行业,创造更为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。当然在资本寒冬下,《电商法》的实施会加速市场变化,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机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