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话说“一字千金”,可对于郑州的小冯来说,那一个字,何止一千块啊,两个字一千万。
前段时间,郑州的小冯接到一张从浙江杭州寄来的邮件,打开一看,顿时就懵了。
小冯:“打开一看,是法院的一个传票,淘宝把我给告了,让给我赔偿一千多万。当时心情就感觉快崩溃了,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,从小到大。”
传票是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寄来的,原告是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,被告正是小冯。淘宝公司怎么会跟小冯打起了官司呢?原来小冯是一家的微信编辑,他常在网上发布一些文章,而正是去年11月份的一篇文章,给小冯带来了今天的麻烦。
小冯:“我是看到人民日报推送的一篇文章,我想着,双十一到了,我也写一篇类似的文章,标题是“人民日报曝光不合格产品名单,淘宝与京东差距明显。”
小冯说,他将人民日报官网的一篇文章,改编了名称,加入自己的观点后,就在网上发布了。这份起诉书上针对的,正是小冯所写的文章标题。
小冯:“人民日报曝光的是天猫这个平台,但是,我误认为天猫是属于淘宝的。就是没有想太多,就写成淘宝了。淘宝就是以这个为一个主要理由,认为我是故意混淆主体。”
小冯说,这篇文章在发布后16个小时,因为侵权,就被网络平台删除了。他怎么也没有想到,会在几个月后收到传票。
小冯:“把我这篇文章定义的非常严重,恶意刻意诋毁,断章取义误导社会大众。它把这个帽子扣的非常大,认为我严重侵犯淘宝和天猫的名誉权。给(他们)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,且给(他们)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。”
自从收到这份起诉书后,小冯的全家都陷入了恐慌之中。
小冯:“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个人作者,自媒体,跟其他的各种平台没有任何的商业利益,心里存在很大的压力,每天都是彻夜难眠。这一千万对我来说是天文数字。打100多年的工也还不起。”
小冯通过杭州市余杭区法院,联系到了淘宝公司代理这起案件的律师。小冯表示自己写的这篇文章确实有不当之处,他愿意公开发表道歉。而淘宝代理律师称,还得先按照法律程序走。
对此,小冯也显得特别无奈:“别说让我赔这个一千万,就是赔一万,我都觉得压力很大。因为受这件事的困扰,我也无法专心工作,现在已经给领导说辞职了。如果淘宝这边还要坚持走法律程序的话,我打算到时候一个人去杭州应诉。因为确实没有经济条件请律师。”
对于小冯的遭遇,以及一千多万的索赔,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律依据呢?我们咨询了相关的律师。
律师:“小冯认为自己根据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,提出了对淘宝这样的一个批评,但是毕竟基础事实弄错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他对于淘宝公司而言,确实是构成了一个侵权,应当承担相应的一个法律责任。但是对于淘宝公司所主张的一千万元,这样的一个损失赔偿的要求,淘宝公司要加以证明的。方式在合法基础上,也得具有一定的合理性。”
在此,也提醒大家,在网上发表评论,一定要恪守基本的原则,否则的话,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