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2016年,我国网络购物用户已达到4.67亿,网上零售额达到5.2万亿元;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4.2万亿元,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2.6%,网购增速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2.5倍。
近年来,电子商务迅猛发展,已成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经济增长点,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发展、就业和民生改善。但由于电子商务的跨地域性和开放性等特点,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人们诚信意识的缺失,电子商务还存在着售卖假冒伪劣商品、侵犯知识产权、虚假宣传和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。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,必须坚持促进发展、优化监管。发展不能忽视监管,监管也不能妨碍发展,最重要的还是发展。
如何优化电商监管,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,打造一个诚信、公平、法治、安全的电商行业?近日,在全国政协第63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,18位来自相关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、专家学者齐聚一堂,各抒己见。
监管如何“一盘棋”
政府如何监管,成为座谈会探讨的热词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,目前已有工商总局牵头,发展改革委、工信部、公安部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。各地也建立了由工商牵头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。
监管力量如何形成合力,是必须面对的难题,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局长曾蓉委员建议,应全国“一盘棋”统筹推进电商监管,打破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能管理范围,完善各部门间的联动监管机制,形成密实的一体化监管网络,利用数据挖掘和“数字化”证据链等手段,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实现电商产品质量的“精准监管”。
浙江省政协副主席陈小平委员认为,各级各层面应通过现有的联席会议等制度,建立联合协查机制,实现无缝对接、快速响应。解决好全国地区间协作配合问题,以平台所在地为主,网店所在地协同配合,真正使消费者维权落到实处。
“目前,跨地区、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尚未健全,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协同渠道不够畅通。”全国政协常委、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建议,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,制定统一信用评价标准,完善政府各部门间、政府与企业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督机制,构建全国统一、自上而下的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体系,合力营造多方共治的诚信环境。
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
“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。”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马云认为,从源头打击制假售假,不仅关系到我们制造业的转型升级,关系到国家的创新能力,更关系到一个民族的诚信基础。
马云建议,要从法治层面改变对制假售假处罚过轻的现状。据马云透露,阿里巴巴去年利用大数据排查4495件线索,截至目前,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刑事打击的只有469件;在33例已经法院判决的案件中,80%涉案人判了缓刑;去年工商行政处罚的200例制假贩假案件,平均罚款额不到10万元。“现有法律法规的滞后和不切实际,眼睁睁看着众多案犯不能绳之以法。在打假这件事情上,阿里巴巴会不惜投入、不惜代价。”马云表态。
曾蓉同样建议在立法上发力,应进一步完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,尽快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增加电子商务质量监管的程序性规定和违法调查的取证指导,统一监管手法和明确量刑标准。同时结合实际出台相应配套的部门规章,为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。
“电子商务立法要以保护消费者权利为优先方向。”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显明说,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支撑者,同时,消费者往往是市场中占有信息等资源最少者。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,如果救济渠道不通畅,必将变相纵容侵权行为乃至造成普遍侵权。
徐显明认为,在电子商务立法中,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平衡:一是各方权利之间的平衡。一系列的权利要平等保护,既要保护电商的权利,也要保护消费者的权利,既要保护商业者的权利,也要保护生产者的权利。二是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平衡。实现这两个方面的平衡,核心是以保护消费者权利为原点和优先方向,要以消费者的权利制约电商的权利,通过合理强化电商的义务保护消费者的权利。
抓住电商平台这个“牛鼻子”
“从店铺和电商平台抽查情况看,制售假劣产品企业的强大推手,是店铺和电商平台,是它们为生产企业插上了快捷、便利的翅膀,使假劣商品纵横天下。”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石军说,整治假劣商品,必须对店铺和电商平台实施更加严格监管。
“平台企业要提高入驻门槛,彻底改变广告竞价规则,避免‘价高者得’的情况。”京东集团首席执行官刘强东认为,建立“打假”信息对全行业和全社会公示的制度,在起到对客户消费警示作用的同时,也能够促进多个电商平台协同打假,不良商家在一个平台售假被查,随后会在其他的电商平台被下架处理。
“必须紧紧抓住电商平台这个牛鼻子。”谢渡扬委员认为,电商平台负责落实电商商户实名。公司商户同工商管理联网核对,确保与公司的工商登记真实一致。个人商户要落实实名、实人、实址。这是保护消费者利益、维护电商秩序的必然要求,也是保护商户利益的需要。
“应倡导建立电商企业自律经营机制和奖罚机制。”福建省泉州市政协副主席骆沙鸣委员建议,应建立电商产品召回制度、无责任退货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、集体诉讼制度。通过电商企业自律完善电商生态产业链上、中、下游的优势互补,即使电商企业的供应商资源品牌更优质高端、电商企业内部运营管理更科学合理有序、销售中后段的服务职能更精细精准。
“优化电子商务监管,既关系千家万户根本利益,又关系我国在世界上的形象,应该而且必须严格监管。但是,加强监管的目的不是将其管死,而是促其健康发展。过去,我们是先发展、后规范;现在,我们是边发展、边规范;下一步,应是以规范、促发展。”石军说。